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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潛規則 花錢不見得消災

家倫編輯

李春霞又一次來京上訪,狀告鄭州二七法院法官崔瑞玲的違法亂紀。

1973年3月4日李春霞出生於鄭州市,大學文化,與打工妹打拼成為服裝店的老闆。就在生意正火紅時,卻出現了多宗大筆拖欠貨款的事,其中一位山東人陳孝霖惡意拖欠貨款後,她開始求助於法律。

庭長坐享漁翁之利

2005年7月,李春霞就她與陳孝霖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起訴至二七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生效。因被告一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原告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時申請對陳孝霖的財產凍結裁定。

但是,庭長崔瑞玲在審理案件期間,不是依法辦案,卻以種種借口多次向李春霞索要現金、洗腳卡,並以種種理由要求吃請:

鄭州市二七區法院民庭庭長吃喝拿要的錄音證據 (音)

2005年8月,崔去山東臨沂辦理凍結裁定手續時,通過張合廳轉告,要求李春霞提供車輛一部,現金3000元,想順便去連雲港旅遊,李不但如數送去現金還提供長安之星麵包車一部。

2006年3月,又向李春霞索要3000元現金,並讓提供了雪佛萊轎車一輛,順便去日照遊玩,李春霞不但如數「照辦」,還花費350元雇了個司機專程陪同前往。期間,李春霞又應崔的要求在古玩城對面的太足道洗腳城購買洗腳卡10張送去,其中兩張,中間人要求李春霞送到二七檢察院一個叫玉昆的檢察官手中,由其轉交。

在此案審理期間,崔又由中間人轉告李春霞,多次要請吃喝,幾乎每次都有玉昆檢察官作陪。這些費用累計共1.5萬元。

那位法庭庭長崔瑞玲,在吃喝玩樂後,不但沒有依法處理此案,反而知法犯法。

2006年1月一審生效的判決書後,直到2007年上半年才被法院通知準備執行拍賣,卻被告知道路運輸證已經被陳孝霖過戶給他人,經律師查證,知道是因為崔工作嚴重失誤造成的。崔在兩次辦理凍結手續,均只凍結了車輛管理所的車輛過戶手續,而沒有在交通局運管處凍結其道路運輸證的過戶手續,致使陳孝霖把道路運輸證過戶給他人。

李春霞本來希望再繼續起訴另外其他幾筆貨物欠款,沒想到第一筆債權耗時三年之久,貼進去錢財數萬元。

偷雞不著蝕把米

李春霞當初開廠全是借貸的資金,最後房子不得不抵押以償還貸款,現在服裝廠也倒閉,一家大小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

事後李春霞不斷地投訴和上訪,狀告二七法字那位崔瑞玲法官的違法亂紀,2008年5月底,臥底記者前往鄭重其事調查和採訪過此案,當時二七法院紀委總以「此案正在調查之中」為由搪塞;二七法院姬院長也以在開會為借口見記者就躲。

記者多次告訴過她:「如果不依法查處,不依法辦事,我將會通過各種方式監督此案,而且會通過河南的全國人大代表來監督此事」。與此同時,在鄭州市紀委的關注下,二七區紀委也在查處此事。

因為輿論的壓力太大,姬院長知道很難再包庇屬下,最後二七法院終於答應先支付李春霞5萬元人民幣,作為司法救助,執行的款項將先由法院墊付,等執行到位後不再抵消,並表示會依法查處崔瑞玲。

2008月6日上午,李春霞高興地打電話告訴記者:「那5萬元錢法院已支付,其他的會很快解決。」

在為李春霞終於討回公道而高興的同時,也令人陷入沉思:這麼一個證據確鑿的案子,二七法院為何一直拖了三年,在有關媒體的關注下,還是拖泥帶水?那個不可一世的崔瑞玲真會依法得到查處嗎?一個明顯由法院錯誤引出的事件,是否有關領導也有責任?

他們全家終於可以興高彩烈的在家觀賞北京奧運會的盛況了。但願奧運的喜慶也能降臨到每一個在京上訪的訪民心中……。

李春霞:010-87830989 13523083121
李春霞哥哥:1370382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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