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如何增加破案率?
記者:近來有關警察殺人、受賄的新聞讓人感到很害怕,那麼警察的職責是什麼?現在中國警察的角色有了什麼樣的變化?為什麼會產生這種變化?這種變化將導致什麼樣的結果?這是第一個問題。
鄭恩寵:有關這兩個案例,具體情況我不是很清楚。但是類似這種現象的,並不是說最近才頻頻發生的,這個應該是長期生活在大陸的民眾。如果你仔細觀察社會現象,你體驗到的話像,這種現象對我們對我們長期生活在大陸的人不是新聞。
最近好像這件事情給曝光了,那麼應該給予聲援。因為登入互聯網,老百姓把這件事情捅到外面去了,那官方不得不承認這件事情。只能說,哈爾賓內蒙警察打死一個民眾的老百姓的話,我分析的話,還是有人把這件事情捅到了海外網站和海外媒體,如果這件事情沒有捅出去的話,我看這件事情的範圍僅僅是在哈爾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前就是這麼處理。所以我對這件事情的評論,就是這件事情是長期的社會問題。
第二個,就是說受賄這種現象,就是我們現在整個國家的法治狀況是令人擔憂的。它這個公權和私權沒有進行很好的劃分,就是說我們整個國家的公權是無限的,而私權是有限的,而且還得不到保護的。應該講,中國是有《警察法》,《警察法》規定警察有14項職責,從道理到上來講,表面文章講的,警察的權限還是非常有限的,但是現在就是說,整個政府它並不是無限政府,最起碼它公開講我的權力是有限的,但實際上它對整個中國社會的控制,它是無限的。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呢,這個執行者就是公安局,就是警察,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警察是吃政府飯的,所以說它的權限它具體執法的過程當中,它遠遠超過《警察法》規定的範圍。
你比如講,平時的拆遷問題也好,或者是上訪的問題也好,這個怎麼歸警察來管了?上訪有信訪權力,由信訪部來接待嘛。所以這個問題,他母親十年上訪程中,導致公安機關又給她加了罪行。我看不是公安機關加的罪名,肯定政府領導部門加的罪名,總之,要公安機關給她罪加一等。
罪名就是,公民傳喚到公安機關之後,公安機關給予一種精神上和肉體上,對公民個人的打擊,這個中國社會是很普遍的現象。這個事情就突顯了,公安機關至今不注重程序上的問題,我只是說法律常識的問題法律規定,還是可以的傳喚,是合法傳喚。比如說他傳喚,人民法律規定有口頭傳喚和書面傳喚,口頭傳喚這是現場發現的問題,其他的都是書面傳喚,而書面傳喚都是派出所所長或者公安局分局批准的。
那麼就是說他,傳喚只是給你做筆錄,而且我現在看了他基層的警察,他為了提高破案率,他沒有使用很原始的一種調查方法,就是恐嚇你,讓你不得不承認。所以說有好多老百姓知情,我說,政府對付你的時候,都是叫你自己去警察局,自己簽字,自己承認的筆錄。如果你從頭到底,你到警察局以後你保持沉默權,我看好多人救是難以定罪的。
記者:就是不承認他所給你定的罪名就行了?
鄭恩寵:是這樣的。我們現在公安機關的破案手段、調查手段,就是它的指導思想就是,第一個,有罪推罪。第二個,他就是說抓人如指標。比如上面的人講話,比如我是胡錦濤說:「你每個警察,每個月給我抓五個人。」我現在講這句話是事實,因為警察對付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現在不能離開這個家,看著我。但是有點鬆動,就是這個就有朋友來看望我,不是阻擋。當然他們可能給你照相,叫你出示身分證。那我有一些警察朋友,他就公開拿著警察證探望,這個人他們還不放心,是這個情況。所以我和過去有些警察朋友探討一些事情的時候,他們也講了:「當區的領導告訴我,每個月他要給他五個破案指標,你要抓五個人過來。」他也覺到奇怪,所以說會造成現在中國社會的冤假錯案這個多。
而且他有些事情,他往往傳喚你的時候,往往抓住你表面的現象,然後24小時不睡覺,不吃飯,不喝水,讓你不承認你自己的一點缺點錯誤,然後無限的誇大。當然老百姓的文化程度很低,所以公安機關的筆錄他就簽了字,上面的內容往往不看。那公安機關,按照我們過去做律師的行話,他完全是斷行字筆錄。比如一行能寫上30個字,他寫了15個字,當你簽下字了以後,等你走了以後他加上字,最後一行你後悔,你自己承認事情了。
還有公安機關採取了一種戰略戰術,他不斷給你做筆錄。比如說他要治你有罪的話,他今天給你傳喚,他看你的筆錄找不出什麼問題,他可以放你。過了幾天他又傳喚你,一次做十份二十份,你總有一份收錄了,你收錄了以後,他就可以給你置於死地,他就採取了這種戰略戰術。那老百姓這方面懂的不多,像我這樣,我做過律師,坐過牢的,每回我到公安機關以後,我從頭到底我就是不講話。
記者:你覺得,現在公安機關的警察和以前相比,有了什麼樣的變化呢?
鄭恩寵:我認為中國警察的變化,警察過去僅僅是維護治安,維持社會公共秩序,還有對刑事犯罪的追究,主要三大職責。現在就是說,警察全面承擔政府職責,比如說房屋拆遷,那明明是拆遷雙方去協商,那麼警察也干預這裡面的拆遷,比如說拆遷公司到你家去協商的時候,後面就跟著警察。
今天你要訂合同,你訂合同他馬上把你玻璃敲掉。我拆遷工作,就可以打你,打你就報110,警察就編造我到場了。他告你拆遷的事情,他反而把你抓進去。今天中國的警察全面起了政府的責任,就是警察成了領導的秘書,比如說匣北區的警察,他就成了匣北區某個街道主任的秘書。街道今天寫誰,你就馬上給我衝上去,就起到這個角色。
然後那個警察為了承擔這個角色,他可以不穿制服,「我不是警察,我打你又怎麼樣啊!」。而且現在警察的力量不夠了,他又找了下岡的人員,他每人給他開一千元工資,然後跟警察,帶著四五個下岡人員。他要打人的時候,他叫下岡人員打你,但是我警察沒有動手,那始終採取這種非常惡劣的行為。所以今天警察全面起了國家機器,全面鎮壓的作用,所有領導秘書的作用。
過去叫「文攻武衛」,文攻就是中宣布下面五個宣傳機關,全面封鎖媒體新聞,把黑的講成白的,白的講成黑的。還有一個,警察成了武衛,就是打手的作用。比如說一個外地民工問老闆要錢去,因為你幾個月不發我工資(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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