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胡錦濤同學煉法輪功 廣州610往死裡整
 
【亞太訊息中心】據大紀元報導,2000年胡錦濤大學同班同學張孟業因修煉法輪功被廣州公安局判勞教,引起世界關注,多家媒體都報道了此事。2002年初,張孟業通過絕食抗議從勞教所釋放後,因公開致信清華學友,揭露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再度被廣東610辦公室綁架至洗腦班,並慘遭酷刑,被廣州 「610」 往死裡整。
 
本報近日收到張孟業於去年底請昔日清華同學轉呈胡錦濤的《致共和國主席的公開信》,以及控訴廣州「610」 系統、黃埔法制學校對其施以種種酷刑的檢舉信,遭受的酷刑包括毒打,長期不允許睡覺以及被強灌廁所水等。這幾封張孟業在危難中用生命寫就的信件,輾轉數月才到編輯手上,幫助傳遞此信的廣州法輪功學員據說還因此被抓,我們將進一步跟蹤報道更多有關的內容,並呼籲海外正義的媒體共同關注張孟業先生等法輪功學員的生存環境和基本人權。
 
在這封《致共和國主席的公開信》中,張孟業控訴由於堅持法輪功信仰而遭受強制洗腦和酷刑折磨。他表示,野蠻的高壓手段解決不了信仰問題,共產黨和政府對法輪功持久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張孟業還表示,他冒死上陳,已經做好了可能會遇到各種後果的準備。
 
胡錦濤同學修煉法輪功被勞教
 
中央社2000年3月31日報導了張孟業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判勞教。報道說,張孟業原是廣東電力學校副教授, 為清華大學五十九級水利工程系河川樞紐電力專業的學生,與胡錦濤是同班同學。報道引述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的消息說,在中共鎮壓法輪功後,張孟業曾到北京,試圖勸說胡錦濤停止鎮壓法輪功,但2000年1月在北京被捕,3月被廣州公安局判處兩年勞教。美聯社、法新社同日也對此消息進行了報道。
 
據傳張孟業被判勞教與江澤民2000年2月指責廣東「鎮壓法輪功不力」有關。張孟業是廣東第一批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張教授未修煉法輪功之前,因患肝硬化、肝腹水,十幾年四處求醫,曾嘗試十餘種氣功,都無法抑制肝硬化持續惡化的趨勢。1994年修煉法輪功之後,短短8個月肝硬化、肝腹水奇跡般地消失,身體健康,紅光滿面。鎮壓法輪功前,張孟業曾兩次見到胡錦濤夫婦,胡錦濤夫婦親眼見證了他修煉法輪功後的身體變化。
 
請警察轉交信件而被勞教
 
1999年7月中國鎮壓法輪功後,張孟業和太太羅慕欒赴京上中央信訪局反映法輪功的實情。他們請天安門馬路邊的警察轉交一封信給中央。不料夫婦倆因此而被拘留,並被強制送往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勞教兩年。
 
因張孟業拒絕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勞教所非法延期8個月。張孟業忍無可忍,曾3次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抗議當局迫害。第三次絕食持續了28天。絕食期間,惡警不顧張教授身體極度虛弱,仍強制他到工場坐著,每天從早上7:00到晚上10:30,還常常加班到晚上11:30,長達十幾個鐘頭。至2002年2月10日被釋放時,張孟業被摧殘得骨瘦如柴,體重還不到70斤,氣色灰黑,眼窩深陷,兩顴高突,兩腳浮腫。
 
在廣州黃埔法制學校遭受凌辱和酷刑
 
從廣州市第一勞教出來後,張孟業於3月20日和5月4日在明慧網發表兩篇文章。在文章中,張孟業陳述了自己在20多年前患肝硬化,久治不愈,煉法輪功8個月即完全徹底根治好的事 實,以及在1999年因寫信給中央談對法輪功的認識而被勞教遭迫害的經歷。這兩篇文章發表後,專門負責法輪功事務的廣東610辦公室遂投入大量人力到處搜尋他,並且揚言,一定要抓到他,抓到後不是送勞教就是送去洗腦班。
 
2002年5月18日張孟業夫婦被強行綁架到廣州市黃埔法制學校。張孟業說,「被非法拘禁在這裡,不但失去了寶貴的自由,還受盡了野蠻的迫害和殘酷的折磨。」
 
在「法制學校」,張孟業被強灌廁所水。充當打手的「幫教」把他的手腳捆的緊緊的(手綁在背後),然後倒提起來,再把頭按在廁所茅坑裡強行灌水,一次一次地反覆,把他折磨得死去活來。
 
「幫教」還經常用鐵管或拳指狠杵法輪功學員胸部,有的甚至用鐵管橫掃學員的頭部,或用煙斗猛敲頭部。張孟業頭部被打得到處是腫包,睡覺時枕頭都有困難。有兩次甚至頭部被打出血。他的雙腿也被毒打至無法下蹲,大腿上的淤痕兩個月後還清晰可見。另外,張孟業還被迫長時間蹲站,長時間不讓睡覺等。更令人髮指的是,有學員的指甲被硬生生的給從肉上掰裂開來,直到流血痛徹心肺為止。
 
廣州市黃埔法制學校對外公開打的是戒毒所牌子,在裡面的5樓上才掛學校的牌子。為掩人耳目,白天只用惡語恫嚇,晚上才施以酷刑。如果學員受傷流血,校方當時就強迫學員洗乾淨。為了掩蓋酷刑導致的傷痕,即使酷暑,學員也被強迫穿長衣長褲。
 
張孟業寫道,「在今天文明、進步的社會裡,即使是最大惡極的死囚,都不應該也不會受到這種種極不人道的對待。」
 
清華逾三百師生遭迫害
 
香港人權信息中心表示,自1999年7月北京當局鎮壓法輪功以來,已有三百多清華師生因修煉法輪功被拒絕入學註冊、勒令退學,開除學籍、公職,強制洗腦,受到拘留、勞教甚至判刑。
 
2000年11月,6名清華大學學生因為搜集各地法輪功學員被當局迫害的事實、並將之公佈於互聯網上,在廣東珠海市被當地公安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逮捕,於2001年9月被廣東珠海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名審判。
 
清華大學計算機系90級學生袁江,曾任甘肅省蘭州市電信局所屬的信息技術工程 公司副總經理。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於2001年8月30日被拘捕,遭到甘肅省公安廳公安的酷刑折磨,於當年11月9日去世,年僅29歲。
 
--------------------------------------------------
 
附:張孟業《致部分清華學友的公開信》,《致共和國主席的公開信》及其附件《迫害法輪功的魔窟--廣州市黃埔法制學校》
 


致部分清華學友的公開信
...等諸同學:您們好!
 
現寄上我寫的《致共和國主席的公開信》及其附件《迫害法輪功的魔窟--廣州市黃埔法制學校》,還有我的《嚴正聲明》,麻煩您們想辦法轉呈國家主席胡錦濤。
 
對於信及其附件所反映的情況,我認為已經越出了法輪功問題的範圍,首先是人權問題。當務之急是必須停止全國各地的對法輪功學員的任何形式的一切迫害。我衷心地希望各位,無論是從對國家民族負責,即從推動國家更快地走向民主與法制的進程方面考慮,還是從人權、人道的角度考慮,都能認真地了解法輪功受迫害的情況。這次我也是經過了長時間的考慮之後,才決定向上反映這一情況的。雖然我知道這是很難的,又會給您們帶來麻煩,但也只好麻煩您們了,望多原諒,並深深感謝。同時,我不知道等待我的後果是什麼,明知可怕而為之,所為者何?堅持真理、堅持正義為什麼就這麼難呢?反正我是豁出去了。
 
法輪功問題,到如今已經搞了好幾年了,也沒有見到搞出足於證明法輪功帶有政治性的東西來。相反,粗製濫造的莫須有,甚至栽贓陷害的似是而非倒不少,明眼人一看就瞭然。像這樣何以服天下?!事實上,法輪功從當師父的到我們這些做弟子、學員的,都沒有一絲一毫的政治意圖,更沒有一丁點兒圖謀不軌的政治影子。所有這些都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大家都是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以至無可置疑地不容爭辯。我堅信人們終將都會完全明白法輪功受迫害的真象。
 
不多寫了。麻煩之處再望原諒,並再一次深深地感謝您們了。
 
順致
崇高的敬禮
同學 張孟業
2003年11月19日
 

致共和國主席的公開信
尊敬的共和國主席:
 
我現在向您控訴。去年,我只是由於堅持法輪功信仰,又被非法拘留在廣州市黃埔法制學校,進行所謂的"法制教育",實質是強行的高壓"洗腦"。所受迫害的情況,請參看附件《迫害法輪功的魔窟》。文中所述,除掰指酷刑外,幾乎都是我個人的親身經歷。主要發生在2002年五月下旬及六、七兩月。據悉鄒玉韻學員受到了更殘忍、更野蠻的迫害,駭人聽聞。這類極不人道的迫害,顯然是對公民人身的嚴重侵犯,是對神聖人權的粗暴踐踏。而且,對法輪功的野蠻迫害,目前仍在暗中變本加厲,更加邪惡地繼續。真使人寒心,逼人吶喊。
 
我國號稱"人民共和",又加入了世貿組織,逐漸與文明進步接軌,可是這類極不人道的迫害事件卻一再發生,豈非咄咄怪事?注意到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嚴重性、持久性和普遍性,以及眾所諸知的事實,毋須諱言,黨和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實,用任何野蠻高壓的手段,都解決不了信仰問題,和意識形態中的思想問題。許多寫了"三書"所謂"轉化"了的法輪功學員,並沒有真正屈服於野蠻殘暴的高壓手段,他們靈魂深處虔誠信仰的依然是法輪大法的真理--宇宙特性"真、善、忍",他們內心深處嚮往崇敬的依然是法輪大法的師父--李洪志老師。
 
最後,我謹最強烈地譴責迫害法輪功的野蠻、殘暴的罪行,並莊嚴呼籲:立即停止和永遠結束對法輪功任何形式的一切迫害,以及進一步追查、嚴懲有關的不法官員和打手。我僅是公民,人微言輕,放著安樂的日子不過,冒死上陳,所為者何?我現在講了真話,也許就很有可能會再次受到迫害,甚至不測。但是,我堅信法輪功受迫害的真象終將大白天下。
 
順致
崇高的敬意
公民 張孟業
2003年11月19日
附件:
 

迫害法輪功的魔窟--廣州市黃埔法制學校

在廣州市黃埔區,有一鮮為人知的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實際上是鎮壓、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的魔窟。不少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 "真理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在這裡,不但失去了寶貴的自由,還受盡了野蠻的迫害和殘酷的折磨。由於其罪惡的行徑是見不得天日的,所以它混在戒毒所裡不亮相,公開只掛戒毒所的牌子,裡邊五樓上才掛"學校"的牌子;其次,受迫害期間的學員,都只能單人住單間房,窗戶也不給開,還要用報紙糊住,封得嚴嚴實實的,絕對不讓別人看見;迫害都是鬼鬼祟祟地在夜深人靜至天亮之前進行,白天只用惡語恫嚇,黑夜才濫施刑罰,把人置於求死不能、生不如死的可怕境地,也是為了不讓別人知道;還有,就是晚上把人打得傷痕纍纍,那麼在白天,即使天氣再熱,也要強迫學員穿長袖的衫和長筒的褲,以遮蓋傷痕,同樣是為了不讓別人看見;再有,就是受傷學員的頭部、四肢、軀體或衣服上的血跡,當時就強迫你洗乾淨,校方惟恐留下日後被揭發、控告的罪證。可見其心虛理虧,極怕曝光。明知非法,見不得人,卻又一意孤行,非幹不可,究竟是為什麼呢?極具諷刺意味的是那些打手們也竟然叫做"幫教隊員"。
 
至於說到迫害情況,如隨便污辱人格,以及拳打腳踢,或低頭噴氣式,或其它樣式(還要把骯髒的垃圾斗倒蓋在頭上)的長時間蹲站,連續幾天、上十天都幾乎不讓睡覺(每天僅睡2~3小時),連六、七十歲的體弱婆婆都不放過,所有這些都是司空見慣的常事情。對絕食抗議的學員,則綁得緊緊在座椅上,強行灌辣椒水之類的溶液...等等。同時,據我所知有些學員的腿幾乎給打折了。我自己的雙腿就曾給打得蹲不下來洗澡,兩條大腿到處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兩個月後還消失不了。打手們用鐵管或拳指狠杵胸部,兩個月後胸部尚感隱隱作痛,作深呼吸時尤覺得痛。有的打手甚至用鐵管橫掃學員的頭部,或用煙斗猛敲頭部,把我的頭部打得到處是腫包,睡覺時枕頭都有困難,有兩次還給打出血來了。據悉,有學員的指甲,竟硬生生的給從肉上掰裂開來,直到流血痛徹心肺為止,真是殘忍至極!還有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把學員的手腳捆的緊緊的(手綁在背後),然後倒提起來,再把頭按在廁所茅坑裡強行灌水,一次一次地反覆,直到把你灌得死去活來。不少學員和我都曾遭受過這類邪惡至極的折磨。總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花樣"層出不窮...,我在這裡揭露的僅是部分事實。由此可見,此處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實際上是最無法制、
 
眾所諸知,在今天文明、進步的社會裡,即使是最大惡極的死囚,在執行死刑前都不應該,也不會受到上述種種極不人道的對待。可是,所有被非法拘禁在校的法輪功學員,雖仍然都是國家公民(這點連校方負責的不法官員都不敢否認),卻千真萬確地受到了上述種種野蠻殘酷的、極不人道的迫害。天理何在?!法制何存?!這是為什麼?為什麼?顯然,這是對文明與進步的最大褻瀆與嘲弄,是對民主與法制的最大藐視與挑釁,是對我國憲法保護公民信仰自由與人身不受侵犯之基本精神的公然違反,是對全人類公認的神聖人權的粗暴踐踏。
 
法輪功學員 張孟業
2003年11月19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家倫 的頭像
    家倫

    家倫的秘密花園

    家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