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遺孀悲白髮 41年信訪青天難尋
--共產黨是怎樣整人的?
文/包英明 校對/家倫
丈夫因公過早亡,遺霜孤兒遭摧殘。
組織原本是靠山,誰知更是惡後娘。
處處相欺蹂躪弱,幾度掙扎生死邊。
斷線風箏無人憐,遍體鱗傷血淚長。
我叫包英明,62歲,漢族,是中國十八冶金建設公司二公司機動科行車工,現退休,家住重慶市大渡口區新工二村一段26-8號。
我丈夫張太富1962年,在重慶鋼校畢業後,入伍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分到鐵道兵司令部鐵司處服役後入黨,駐地北京復興路40號,68年冬季復員到十八冶金建設二公司原機具隊工作,任支部委員,69年任公司宣傳幹事。
喪夫之痛
69年4月30日晚九時許,第二天就是一年一度的「五一」勞動節,我丈夫正在家學習文件時又聽到村段發生了鬥毆,他不顧個人安危,為了救群眾的生命,自己卻被兇手柳金保斧頭砍斷動脈血管,經搶救無效亡故,當年我丈夫29歲。69年7月5日,當時被稱為大渡口區革命委員會的通報表揚,同年7月17日大渡口區革委會和大渡口區支左領導小組批復。
同時十八冶金建設二公司在大會上公開宣佈,我丈夫張太富是因公犧牲,榮為烈士稱號,但卻只給我一個臨時工名額,進本單位工作就不管了,我丈夫的安葬和光榮證書及應該給我們的撫恤也沒有給。按《勞保條例》規定,大渡口區政府應撫恤我們遺霜孤兒,可三十八年過去了,至今也從未執行落實。
自丈夫張太富因公去世後,我在心裡和精神上萬分悲痛,五內俱焚,不知該怎樣去掙扎去生存,更不知該怎樣去帶著丈夫留下的一個一歲的兒子和懷中的遺腹子,去面對未來長長艱難的歲月。面對殘酷無情的現實,一瞬間把我送到了茫茫無邊的苦海中,任憑狂風暴雨的摧打,我六神無主,我好悲痛、好絕望!
我不同意,要保住丈夫留給我今生最後的愛,組織馬上就不顧我們孤兒遺霜的悲情和困難,毫不留情地就剋扣了我進本單位之前的七年教師工齡。
我不服,找到當時的區革委會反映後,十八冶金建設二公司更加懷恨在心,處處為我們孤兒寡母設制障礙,刁難,打擊、報復。我們一家老小,一直擠在50年代建造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子裡,多次向組織反映申請,他們有房也不給我們烈屬居住。
那時,領導們都說:組織是娘家,是靠山,有困難找組織……。可是現實中的組織卻是兇惡無比的惡後娘啊。
痛失愛女
在萬般無助後,74年在我短暫的再婚中育有一女,1981的4月22日上午9:30分,又是讓我終身刻骨銘心永遠痛的日子。那天,是我的法定休息日,而且是我連續加班後的休息日,突然單位又來人要我去加班,不管我怎樣訴說小女才六歲,家中又無人,需要我照看。可是他們不管這些,硬要我加班,哄著我說找人幫我看孩子,出於無奈,我只有含著眼淚把小女一人留在家裡,沒有想到這是我們母女今生的永別。小女在我上班後無人管,自己上了車站來找我,被汽車活活的撞死……。
交通警察不通知我到現場參加處理,事後才告知,同時不論我怎麼向組織論理,他們鐵石的心腸也不為此所內疚,至今也不給我一個說法。
屋漏偏遇連陰雨,組織無情雪加霜,在我經過大痛大徹悟的感覺是:「無論生活多麼艱苦和坎坷,為了給丈夫犧牲後一個完整的公正的榮譽,為了孩子好好長大成人,我要活下去!」
這就是我今生活著的唯一精神支柱和追求!
青天何處尋?紫陽也不語。
83年3月29日,單位又讓我加班,我在去上班路上被本單位的汽車撞倒,當時我就昏過去了,後被送到醫院住院九個月,醫院鑒定我為七級傷殘,左手和身體多處骨折。事後,交警處理也不通知我到場,在住院期間,組織上沒有來安撫過我,我的起居和生活費都自理,醫藥費單位也久拖不報。更為惡劣的是,在我出院後,多次去討說法,他們東推西拖,迫於無助,我只好又到上級部門反映,他們才承認我是工傷,但是一直到現在24年也不給工傷待遇。
1990年3月19日,我二兒子又響應國家的號召參軍入伍。當年我在開行車,我向張公威科長請公假半天,得到他的同意我去送兒子後,機動科幹部李朝雲開行車出了事故,實在沒有想到,他們竟然把責任推到我的頭上,不顧我的申辯和因工受車禍後的傷情還未好,強行懲罰我去幹重體力活七年,導致我舊傷更加疼痛。而且七年間他們加工資,卻剋扣我的份,害得我為了治工傷,四處借債纍纍,當年的醫療費1800多元及後來的續醫費一萬多元也不給報銷,更讓我工傷後得不到連續有效的治療,多年來傷痛反反覆覆折磨得我死去活來……。
出於對人民法院的信任,我於1998年又依法向法院起訴,想得到我應有的烈屬待遇和工傷待遇,可我們「人民的」法院,卻不是我們人民的,單位和法院相互勾結,哄騙,壓迫報復我,十多年給了我九個枉法裁判和九個枉法駁回。
懷著對人民政府的崇敬和渴望,想得到支持和撐腰,多年來拖著病痛纏身的身體層層的找啊、求啊,可是人民的政府接待部門更是冷若冰霜,橫眉冷對著養活他們的人民!
2002年我開始上京上訪,多次被騙回當地,多次被報復、監視。我深深希望在北京找到包青天,可是包青天沒找到,我卻被他們亂加罪名拘留十天,想到北京法院討個公道,卻得到無情的駁回。
我們的親人、烈士張太富流血,可是我們做為他的親人卻流了幾十年血淚。
自我丈夫張太富光榮犧牲三十八年後,非但沒有得到烈士的安葬,卻被遺忘在亂草叢中,我們共有的兩個兒子,繼承父業相繼光榮參軍退伍後,政府和組織連一個工作也不安排,至今無業,到處打短工更無法安家。在無言的痛苦中打發著時光,我因公失去丈夫,失去心愛的小女,還因工負傷至今二十多年得不到工傷待遇,滿身傷痛,熬盡了滿腔心血,把我一頭青絲染成了白髮……。
我滿心渴望國家給我們烈屬一個撫恤、一份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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