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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揭密!勞教的內幕

雪菲

中共的「勞動教養」制度由來已久,是中共從前蘇聯引進形成的世界上獨有的邪惡制度,可溯及一九五七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通過強制勞動和綿密的政治思想工作,改造被勞教者的思想,說白了就是洗腦,從《我的右派經歷》等書籍中,後人可以看到所謂改造的殘酷程度、滅絕人性。

作為實施勞教制度的勞教所,監督機制形同虛設,在所謂的《勞動教養決定書》上還寫著: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的六十日內,向某某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或某某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覆議,或者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的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勞動教養和判刑不同,勞動教養具備隨意性和可操縱性,在監獄中只能減刑,不能加刑,勞動教養不經正當的司法程序,僅由勞動教養委員會審查決定,事實上是由公安機關或黨政領導決定,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最長達四年之久,而且在勞動教養所(院)中,那些所謂的管教,甚至勞教所外的某某領導,都可以給被勞教者加刑,少則一個月加五天,多則可以加一年,很多人重覆勞教,歷史上最長的竟長達二十多年。

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公安機關自己綁架人,自己決定非法勞教,勞教程序一般由當地基層派出所辦案警察報勞教材料、區級公安分局法制辦審核蓋章、市公安局法制處(也叫市教勞教審批處、市勞教管理委員會)批准,勞教覆議部門是市政府法制辦或省公安廳法制處覆議科。

勞教所內部有大隊或中隊專門迫害法輪功,勞教所直屬上級是勞教管理局,勞教所和勞教局都有教育科(處),就是六一零,強制轉化大法弟子的邪惡手段都是六一零策劃操縱的,勞教局的直屬上級是省司法廳。

中共的勞教制度已被聯合國注意,被列為立即廢除的酷刑形式和制度。大陸學者、律師也一直在不懈努力,呼籲廢除勞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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