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家發生的怪事 (圖)
——中國冤民大同盟宣傳部副部長周雪珍


2009年8月上旬的一天,淞南民警金國華打電話給我,說過兩天上面有人來找我談話,我居住上海消防隊的房屋,即寶山區淞南十村30號403室,民警很有禮貌:告訴「我上面有人找我來談話」。過兩天會有人接你的,會幫助你解決問題」。

我耐心的等待,寸步不離家門。民警未失信,果然如期有車有接我,但是接待的我人,不是「上面的人」,而是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的人,接待我的人不是來幫我解決問題的人。

接待我的是穩定科的二個人,其中一個穿著便服,他們開門見山,單刀直入地講:你應該立刻從冤民大同盟宣傳部副部長的位置上退下來,「你文化水平又不高,你做什麼副部長!」又威脅講:「你如果不退,會害你全家的!」

「冤民大同盟」是中國香港政府依法批准的的合法組織,我這個副部長也不是買官得來的,以此,穩定科的非法講話,我不以為然。

於是,緊接著供電局有7-8個人直闖我家,莫名其妙地宣佈:「你家火表有問題」!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也如此。


我家的電燈時亮時暗,電風扇轉不動,風扇葉子的轉速可以明顯的數得出來,空調啟動不了,被燒壞,其它電器同樣被燒壞! 我請人來維修,結果測出我家鄰居的電壓都正常,唯有我家的電壓160伏,果然有人做了手腳。


8月27日,我到市信訪辦反映:結果越反映,情況越嚴重。次日上午,公安局2人會同供電局3-4人,硬說:「你家火表有問題!我講有問題就有問題」。於是在公安局的監視下,我家的火表連同電線,被嘿啦啦地被連根剷除了。

連續的高溫天氣,我家被徹底違法斷電。我只能打110報警,110來了後稱:「供電局的事」,我們無法處理。我再打電話給民警金國華,他說「|人不在所裡,會過來的,我一直未等到民警」。

8月27日下午,我依據憲法第四條規定,「到上海康辦」,找地方當局最高文官,當然,我們的文官是從來不輕易會見子民的。

當晚,我被接到淞南派出所,靜坐3個小時後,我被告知,「康辦不許去,去是違法!鄭恩寵家不許去,去涉及政治問題」!媒體不許接受採訪,這些媒體都是敵對組織,直到深夜,我才回到無電器炎熱的家!這是中央提倡的和諧社會嗎?!

本月8月25日,解放日報發表強項令嚴禁停電、停水、停煤!



中國冤民大同盟宣傳部副部長周雪珍
手機:15921781034
地址:上海市寶山區淞南十村30號403號
郵編:2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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