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光興:中國是權大於法!
從我被有權人無故毒打反遭冤牢四年 看中國人權狀況


我叫彭光興,男,身份證號:522726195506250014,土家族,祖籍湖南省人,系貴州省獨山縣水泥廠職工,住獨山縣環東路安居大樓九棟對面迎春巷一號。

1970年在獨山縣水泥廠參加工作。1981年9月11日,廠裡領導派我出差到荔波縣甲良鎮為本廠買煤,當車行至獨山縣大河時,駕駛員孟小福想超堯梭鄉黨委付書記蒙澤芳開的拖拉機時,蒙卻故意不讓,有意將拖拉機左右搖擺,橫停在路中間,不讓孟小福車過,為此,雙方發生爭吵。

我們一再忍讓,才讓我們把車開走。誰知當晚我們運煤車返回大河時,蒙澤芳同在縣委開小車的大哥蒙澤元及一些地痞流氓和社會流浪閒雜人等十幾人,他們以放電影為名,等我們的車子一到,他就用高音喇叭喊:「就是這輛車,你們給我打……,我們已經打過三次了,屁事沒有,我們不用怕,縣委、公安到處都有我們的人。」於是,這幾十人蜂擁而上將早已準備好的磚頭、扁擔、棍棒、柴刀等凶器像凶器像冰雹般似地打車,而且有歹徒一上來將司機孟小福的手砍傷。

我見此情形,立即下車跟他們講:「我是水泥廠的採購員,有什麼意思可以商量解決,不要動粗。」話音未落,就被一歹徒抓住拳打腳踢,棍打刀砍,當時我被打傷在地,不省人事。司機見狀不妙,開車跑了,那伙歹徒就把我拖到附近鐵路軌道上,妄圖毀屍滅口。後來幸好被巡道工發現,把我送到獨山縣人民醫院搶救,才免遭一死。

我身上十多處受重傷,頭上逢了四十多針,下顎骨被鑿穿,數十天處於昏迷狀態。經醫院診斷為:全身復活性損傷,中度腦震盪,這是一起明顯的有預謀,故意傷人案件,這些喪心病狂的傢伙,傷天害理,老百姓無不義憤填膺。可事件發生後,違法犯罪的蒙澤芳不但沒有得到法律制裁,反而採取惡人先告狀,說我是肇事者,包庇孟小福,實在是荒謬絕倫。

使我感到十分氣憤的是:我廠領導不做任何調查瞭解,反而屈服蒙家人多勢大,竟忘了做人起碼的道德和良心,與其同流合污狼狽為奸。當我病情未見好轉,醫院叫轉院時,廠領導不但不關心我的病情,反而拒付醫藥費,同時又逼我上班,我無法上班,廠裡就停發了我的工資。在我病重期間,廠領導三番五次逼我歸還被蒙搶走的了買煤的100多元公款,這樣更加重了我的病情。在此情況下,我母親為了救我四處借錢、借高利貸給我醫治。

1982年8月1日晚,我廠槍支彈兩保管室被盜走五六式衝鋒鎗6支,五三式步騎槍3支,各種子彈419發及彈夾、彈袋等物,這批槍支彈藥是在蒙X X家附近水塘找到。執法機關不但不去追查事實真相,查找真兇,反而將盜竊槍支彈藥罪名強加在我頭上。他們真是膽大包天,胡作非為,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證實這些槍支彈藥是我所盜,鄉政府和公安法院完全是憑張口說了算,合謀誣陷我。

一進牢房四五個土匪公安就給我一頓毒打,用穿皮鞋的腳踢我兩根脅骨變形,雙腿不能站立,打得我失去意志,任由他們擺佈屈打成招,使我蒙冤四年,在牢中我時常看到土匪警察任意打罵人,我整天在淒苦悲憤中打發時光,但心中一個意念在我心中頑強的迴旋著「活下去!活下去!為了追回失去的公道正義!」

86年當我放出後,我的生活已不能自理,失去工作,妻離子散,是60多歲的母親四處求告借債把我治療才能走動,後來,母親因躲高利貸債,慘死他鄉……,土匪公安留在我身體的纍纍傷痕,至今時時都在折磨我,痛苦不堪……。

二十三年過去了,我在層層政府,上京上訪,未討回公道和做人的尊嚴!我去在京看見訪民冤民千千萬萬,在國家相關信訪部門四處尋找公道,卻四處碰得頭破血流,各地政府劫訪人在國家最高政府所在地——北京,公開在光天化日之下,任意把訪民打死打傷,110警察不為訪民撐腰保護,還有無數的訪民被抓回當地判刑坐牢,勞教、拘留、強送精神病院……慘無人道,慘不忍睹。

1996年我的住房又被政府強拆,至今不安置,現我無家可歸,四處流浪。

多年我在痛苦中我尋找人權!多少次我在風雨中吶喊,中國的人權在哪裡?因此在這裡,作為中國痛苦、悲憤的公民和冤民,我向全中國、全世界的人民強烈呼籲,為了人類人人和子孫後代,長久共享平等人權和幸福,關注我們的命運,幫助中國成為真正憲法人權的國家!世界文明、仁愛、同樂!!!

中國湖南、貴州難民彭光興
2009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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